新快报记者被北京警方带走 曾举报工商总局副局长
南都讯 记者 冯强 据刘虎的妻子秦女士介绍,8月23日中午,羊城晚报集团《新快报》记者刘虎在重庆市渝北区家里,被北京警方和当地社区民警一同带走,刘虎被带走时带有手铐。刘虎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对方证件显示其为北京市公安局[微博]。目前,具体原因尚不可知。南都记者获悉,新快报知悉此事,目前总编室已在协调。
家中电脑被带走 北京警方无留下任何书面通知
据刘虎的妻子秦女士透露,家里的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均被带走,另外有几张已注销的银行卡被搜走。
据李国斌律师透露,他已联系上刘虎妻子,据刘妻介绍,北京警方从家中带走刘虎后,没有留下任何书面通知文件。
刘虎曾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
据悉,7月29日上午,《新快报》记者刘虎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称其任职重庆期间在处理国企改制事宜上涉嫌严重渎职,致数千万元国资被侵占,涉事企业职工举报多年无果。29日下午,国家工商总局称获悉此事,但未作出回应。
工商总局副局长遭记者实名举报 工商总局已获知此事 当事记者回应自删举报帖
“帖子我删了,原因自己想”
本报讯(记者 胡占莉)今天上午,实名举报现任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渎职的记者刘虎承认,昨天他已经将举报微博删除,但删除微博不影响他举报内容的真实性。
昨天上午11点48分,记者刘虎通过其新浪实名认证微博举报现任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在重庆任职期间渎职。刘虎认为,正是马正其当年的错误批示,使净资产为2770万元的国有资产以170余万元售出,造成国有资产的巨额流失。
刘虎为广东某报社调查记者。刘虎贴出的长微博称,2002年,万州的两家国企组建为万州区乳峰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乳峰乳业)。当时,其国有净资产经评估确认为2770万元。
2002年12月,乳业公司改制,时任万州区贸易委副主任的牟东安担任乳峰乳业的董事长,时任万州区贸易委企业指导科科长的刘弘[微博]担任总经理。
2003年1月,万州区商委(原万州区贸易委)主任贾在云前往乳峰乳业调研,发现在商委其他领导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均不知情的情况下,这家公司已成为牟东安和刘弘控制下的民营企业。净资产为2770万元的万州区乳峰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仅以170余万元售出。
万州区商委将这一情况于2004年7月16日向时任万州区委书记的马正其汇报。昨天,刘虎在微博上公布了汇报文件的复印件。
刘虎说,在接到马正其的“指示精神”后,商委、国资委按照领导的意思,帮乳峰乳业顺利办完民营“户口”。
而检察机关据称已查实了牟东安的有关违法犯罪行为,也只能按兵不动。
刘虎向记者出示的证据显示,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在2004年8月发布的《关于乳峰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资产与财务处理有关情况的报告》中,最后一句提到要“落实马书记(马正其)‘一定以发展为重,让企业加快发展’的指示精神”。
刘虎认为,马正其的上述行为,造成了数千万元国有资产的流失,还纵容了公务员违纪、违法犯罪,是严重的渎职犯罪行为,还可能涉及利益交换。所以他吁请中纪委等有关部门对马正其立即停职,展开调查。
回应
已获知举报情况
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已将网上的举报情况向领导报告,目前暂无答复。
今天上午,记者多次拨打国家工商总局宣传处的电话,截止到记者发稿时,没有得到相关回应。
律师说法
批示内容不足以判断渎职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认为,仅从马正其批示的文字内容来看,还不足以判断其是否存在渎职行为。作出这个判断,需要纪委等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获得更详细的信息。
尹富强说,此事当中,若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按领导指示办事,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因其“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职责”,应当为此担责,情节严重的涉嫌渎职犯罪。
对话刘虎
“帖子我删了,原因你自己想”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FW):有没有想过,这个事,发展结果有可能对你不利?
刘虎(以下简称刘):我评估过风险。
FW:评估过风险的意思是对于可能产生的风险能接受?
刘:可以这样理解吧。
FW:那为什么还要删帖?
刘:帖子我删了,原因你自己想。
FW:你有没有想过,删帖有可能让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打折扣?
刘:举报内容是真实的,我可以保证,另外,欢迎中纪委调查。
FW:你是什么时候获得的举报信息?
刘:早在2003年就有人一直在举报。我整合信息后,觉得马其正有问题,正是在他的批示的影响下,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并没有追责。
FW:你希望举报结果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