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三分之二业主同意 老旧 住宅可用维修资金装电梯
今后,住宅的电梯、消防、屋面、给排水的维修都有望启用维修资金。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发布 进一步发挥专项维修资金作用的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其中一个亮点如下: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 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可以使用维修资金加装电梯。
可通过默认表决动用维修资金
针对专项维修资金启用经常面临表决难、耗时长的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为提高业主使用维修资金的决策效率,街(镇)应指导业主大会依法依规在《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约定四种表决方式:委托表决、集合表决、默认表决、异议表决。
其中,默认表决是业主大会约定将未参与投票的业主视为同意维修资金使用事项,相应投票权数计入已投的赞成票。异议表决是在维修资金使用事项中,持反对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通过。
未依法依规在《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进行约定的,不得使用默认表决、异议表决两种方式。这也意味着,只要业主大会约定可以通过默认表决动用维修资金,今后小区使用维修资金将更方便。
最迟7个工作日内收到首期款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设计,维修资金的使用备案申请人分别为商品房楼盘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担任;已售公有住房由原售房单位作为申请单位,原售房单位关、停、并、转的,由原售房单位的上级单位担任。
申请人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后,审核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备案。为尽快启动应急维修工程,对于金额超过20万元(含20万 元)的维修项目,应按照审价金额的30%,在审核备案后1个工作日内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资金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在收到划转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 内将第一期维修资金划转至应急维修单位。也就是说,最迟7个工作日内可收到首期维修款。
紧急使用方案(包括拟维修项目、单项费用预算、费用总额预算、列支范围等)、工程项目审价报告、竣工验收资料、业主分摊明细等相关资料,按上述实施步骤同步向列支范围内全体业主公示7日以上,并应拍照证明公示情况。
全市资金每年至少公示一次
全市维修资金的累计交存总额、累计使用总额、累计余额等信息,由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或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每年至少一次,公示7日以上。
上年度发生维修资金列支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示小区上年度维修资金的使用、增值和结余情况等,公示7日以上。
征求意见时间:2016年5月19日~5月28日。
意见反馈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gz_wyc@126.com);邮寄(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710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物业管理处,邮编:510030);传真(020-83346143)等形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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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情形 可应急启用维修资金
1 电梯问题
发生冲顶、蹲底等严重影响乘客安全的故障,或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原电梯制造企业等单位进行安全技术评估、检验,认为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事件,或被安全监察部门认定存在故障隐患发出监察指令要求停梯整改的。
2 消防问题
消防设施故障,消防部门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或《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的。
3 屋面问题
屋面、外墙渗漏;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
4 供排水问题
未移交供水公司的二次供水水泵运行中断;排水设施堵塞、爆裂。
5 其他问题
《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或者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的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