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质疑年票收费违法 收费标准15年没变全省最高

 南都讯 记者魏凯 决定和广州年票收费死磕到底的律师廖建勋昨日出现在市交委位于天河南的办公楼前。在2013年发起行政诉讼被驳回后,他来到市交委申请行政复议,“我就是要为广大车主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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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被市交委下属的市政设施收费处收取了2015年年票和2014年年票及滞纳金共计1768元,一直认为广州年票收费违反国务院上位法的廖建勋决定向市交委申请行政复议。

昨日下午3点,他拿着材料和同行的记者一起在市交委门口等待递交。在经过门岗的通报之后,大约等了20分钟,市交委法规处的工作人员下楼来接受了他的行政复议申请并给了他一张回执,算是正式受理了他的申请。按照程序,市交委必须在60天内给出答复。

“我能预料到市交委复议的结果肯定说年票是合法的,没有关系,有了这个结果之后,我还能就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正式告市交委收取年票违法”,廖建勋说。

尽管不断有市政协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广州收取年票的做法提出异议,但是真正通过法律程序对此提出挑战,身为律师的廖建勋是第一个人。

因 为质疑年票收费不合理,他曾向市财政局申请年票收费的账目公开,又于2013年将广州市政设施收费处和广州市交委会告上法庭,该案于2013年12月19 日在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不过,当时法院以该案因不符合行政诉讼程序被驳回,要求他先走行政复议程序,走完之后对复议结果不满意再提起行政诉讼。

虽 然第一回合挑战年票以失败告终,但他一直对年票保持关注。一周前深圳市政府回购四条高速公路的做法促使他再度站出来,“深圳市政府不仅不收年票,还回购高 速公路让市民免费通行”。于是,趁着刚刚上缴了2015年年票和滞纳金的机会,他开始第二回合:于昨日先向广州市交委申请行政复议,未来再提出行政诉讼走 法律程序。

“我不会轻易放弃,一定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也为广大车主讨个说法!”

广州年票收费面临三大质疑

地方法规与上位法冲突

广州市收取年票的法律依据是广东省政府制定的《广东省公路条例》,该条例第34条明确,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款。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在一定区域内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

但 廖建勋提出,上述条例和国务院2004年公布实施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存在冲突。后者第35条明确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三)强行 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该条款表明,经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不可以向不行驶该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通行费。 “广州收取年票的做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相冲突,应该执行上位法规定。”

另外,此前也有市政协委员提出,为了收取年票,广州市出台了《广州市城市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办法》,但是该试行办法至今存在15年,为何能试行如此长的时间?

年票收费标准15年没变

资料显示,自2001年1月1日广州征收年票起,其收费标准一直是980元/年,这样的标准维持了15年没有变过。早在2013年年初,广东省内佛山、韶关等13市下调过年票费,深圳更是不用缴年票费,而广州始终未变动,并保持着全省最高价。

“年票收费制,是政府部门便于管理的简单行政手段。住番禺和广州市区的车主,通行的路程不一样,收取年票时进行了人为的平均,对少使用和不使用路桥的车主不公平。”廖建勋认为,年票制除了简单行政之外,最大的不合理性在于始终未变动。

“年票有很多说不清的地方,比如到底哪些路段纳入收费?2013年给我的解释是珠江隧道、鹤洞桥、内环路等路段收费,可珠江隧道修建早超过15年,已经达到最长收款期限。有的路段应该退出收费范围,退出之后,收费没有减少。”廖建勋如是质疑。

车主可交可不交引发矛盾

按照目前的管理办法,年票与交警年审脱钩后,上交年票的车主减少,“交了没有好处,不交没有坏处,这就造成了不公和矛盾。年票与年审脱钩后,政府是否应该适时调整政策?”

廖建勋认为,广州许多车主不交年票,新车车主到底要不要买年票,“新形势下广州应当向深圳看齐,无法保障年票收费的公平性时,年票制出现不合时宜,应当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

算账

最近9年广州年票收费逾87亿元

从2000年开始至今,广州年票到底收了多少钱?这些钱又花到哪里去了,账目有没有公开过?在年票收费面临合不合法质疑的同时,最近几年关于年票收费账目是否公开也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南 都记者发现,由于财政部要求从2010年政府性基金一并纳入政府预算必须公开,从2010年开始,广州市财局每年都在当年市本级决算中公布当年年票收入的 具体数据,2010年至2014年5年收费67亿元。而在2010年之前,由于没有这一规定,该数据并无强制公开的要求。不过,南都记者查阅了2010年 市城投集团发企业债时公开的财务报告,里面公布了2006年至2008年的年票收入数据,分别为6.9亿元、6.5亿元和7.3亿元。

至于这笔钱的用途,市交投集团和市政设施收费处、市财局也多次解释,称钱全部用于偿还市政道路的建设成本。

市 交投集团称,2000年广州推出年票制试行办法的原因有三个:平衡交通流量疏导城区交通、保障贷款路桥隧道建设资金偿还、合理解决内环路及广园快速路西段 收费问题。在2001年1月1日启动年票制时,同步撤销了鹤洞大桥、海印大桥、珠江隧道等8个收费站,取消在建成通车的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广园快速路西段 (禺东西路-丰乐立交)拟建设收费站收取次票的方案,对本地籍车辆实行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外地车辆进入广州市区则收取次票通行费,以上所得收入全 部用于偿还债务,不足部分由财政承担。

而市政设施收费处则解释,设置年票之后广州取消原有大量收费站和避免设置新收费站,也平衡了城区交通流量,近几年陆续又将大观路、琶洲大桥、东南西环高速公路纳入年票制,亚运前7个收费站暂停收费,珠三角部分城市年票互认也让广州年票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广 州市财政局表示,广州的年票费作为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广州市城区道路桥梁车辆通行费实行年票制的批复》: 保证票款绝大部分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广州收取的年票费除按《广东省实施〈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细则》、《广东省公路收费站管理办法》等省规定 提取水利建设基金和管理费外,其余全部用于偿还年票制项目建设贷款,严格执行,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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