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陈永洲事件:内行谈(2)

“没好处,谁当叛徒?” 这句话来自陈佩斯与朱时茂的小品《主角》。这句话虽糙,但是话糙,理不糙。《新快报》连续刊登陈永洲署名的,十八篇大骂中联重科公司的文章,新快报社长、总编辑李宜航和副总编辑马东瑾,没有得到好处,肯定不会找这麻烦事,当这“叛徒”!

    很多人认为,报社和记者是“无冕之王”,想批评谁,就批评谁。想骂谁,就骂谁。其实这全是外行们的梦想。

    中国有关方面,对报纸刊登有关重大事件、负面新闻的相关报道,都有相关的严格规定。例如报道党代会的召开,各报社必需要用新华社专线发给报社的统一稿件。再有对大官薄熙来事件的报道,各报社也都是一样,用新华社专线发给报社的统一稿件。中国各报的社长、总编不敢越过这个规定,更改一个字。

    中国有关方面,对报纸刊登的批评报道,也有相关的严格规定。例如,对中共中央委员、中共中央候补委员的批评报道,必须要经过中宣部的同意。

对大型国有企业的批评报道,有关方面也是有严格的规定,因为大型国有企业是中国财政的支柱,国家不能干,出钱办报纸,说自己企业不好的话,砍倒自己的财政支柱的傻事。这点道理,小学文化的人都懂。

    中国各报的社长,,总编,对刊登指名点姓的批评报道,更是特别小心。生怕出了错,让对方找上门来,有的来头大,还能砸自己的饭碗。举几个例子,大家就会明白。

    中国最大的报纸是《人民日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刊登一篇《人民日报》记者写的,批评新疆某单位工会女干部的文章。这个女干部告到全国总工会主席倪志褔那里,倪志褔对该事做出批示,支持这个女干部。这个女干部又把《人民日报》告到朝阳法院,迫使《人民日报》总编当面赔理道歉,才算摆平。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南方周末》刊登过一篇胡编的,骂派出所警察的文章,让公安部告到上面。《南方周末》差点关门,报社的社长、总编、副总编全部撤职。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北京青年报》刊登过一篇胡编的,骂娃哈哈的文章,让人家告到上面。上面批示:“一张小报纸,差点搞倒了我们一家民族工业,要它干吗!” 《北京青年报》也差点关门,报社的社长、总编、副总编全部撤职。

    通过以上事例,大家想一想,李宜航和马东瑾从小记者干到《新快报》的社长、总编、副总编容易吗!全是五十至六十岁左右的人了,安全退休多好,怎么想挨刀找撤职呢?

     大家再想一想,《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连会计师事务所对中联重科公司的财会审计报告都看不懂,对什么是应收、应付、库存、左借右贷永平衡,都弄不明白的人。能写出十八篇大骂中联重科公司的财经文章吗?如果没有人代写,陈永洲累死也写不出来。

    大家再认真想一想,《新快报》新快报社长、总编辑李宜航和副总编辑马东瑾,两个人是吃了一辈子“文字饭”的人,能看不出来陈永洲写的这些“大块”骂人文章,是别人代写的吗?

     这些简单的事,这些很好查的事,为什么会出现在《新快报》,理由只有一个: 没好处,谁当叛徒!

     为了让陈永洲这个“小鬼推磨”,挂名大骂中联重科公司, “土豪金”出手大方,给了50万元钱。

     那么对大社长、总编辑李宜航和副总编辑马东瑾,“土豪金”出手要给多少钱呢?想去吧。俗话说的好,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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