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坑垃圾焚烧厂核心问题不在“违建” 在于李坑污染之谜至今未有真相

 昨日报载,顶了3年多“违建”帽子的广州市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建设项目(简称李坑二厂)终于顺利转正。据透露,按规定,该项目建设单位市城管委可能要“自罚”千万元级别的罚款,对此,官方暂未正式回应。

  执行处罚的是市城管委的下属机构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因此,这次的处罚被舆论称为“儿子处罚老子”、“从左口袋拿到右口袋”,也有人认为,这是城管委“犯错”,纳税人“埋单”。

  舆论的戏谑,恰恰提醒了,广州市城管局执法对违建的处罚所得,是否该做到更加公开透明?李坑二厂受舆论格外关注,可是现在连罚款具体数额,市民居然只有猜想的份!

  这更该提醒一度陷于“贪腐窝案”丑闻的广州城管局,是否能对近年来处罚违建的收支情况,列出详细清晰账本,向公众公开?在技术上这应该不是难事,唯一需要的是,城管局的魄力和诚意。

  结合某著名广场“违建转正”的恶劣先例,有媒体担心,公共设施会不会成为违建的“挡箭牌”?这种担心尽管切中弊端,但远不是要害所在。实际上,除了李坑二厂之类在“公共”名义下把违建合法化之外,近年来房地产项目如金沙洲某别墅“违建转正”也时有所闻。对权力部门而言,所有的一切,当然是在合法、合乎程序的名义下进行的。但对大多数市民而言,他们无法明白,究竟是按照怎样的标准、需要履行怎样的程序,违建就可合法化?

  著名广场、李坑二厂、开发商巨头……与他们有关的违建最终都得以转正,这也许只是巧合,因而怀疑“权力、资本说了算”或许也只是误解。据说从2010年5月起实施的《广州市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意见》对违建的处罚是“史上最严厉”的,该意见要求违建一律拆除或没收,取消了以前“罚款保留使用”的规定。这在《广州市违法建设处罚规定》也有相类似的论述。不过,这两个被舆论认为“堵住违建可以靠罚款买‘身份’之路”的规定都同时提到,“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设情形——而当“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解释权掌握在行政权力手里时,民众想要找出一丝破绽,谈何容易?

  换句话说,对予取予求的权力而言,修改规划也好,取得规划许可证合法化违建也罢,程序、手续等不过都是易如反掌的事情。当然,自罚也好,“儿子惩罚老子”也罢,依法行政的姿态是一定会有的,公众担心的,不过是选择性执法及其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老问题。

  而具体而言,李坑二厂项目合法与否,都无碍其“生米煮成熟饭”的事实。问题的核心更在于,李坑污染之谜至今未有真相,既然城管委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违建合法化了,那么,是否在下一步考虑把这一问题也给市民作个交代呢?编辑: 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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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坑污染之谜至今未有真相,既然城管委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违建合法化了,那么,是否在下一步考虑把这一问题也给市民作个交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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